一、起草背景
為完善全市科技創新體系,加快培育市級新型研發機構建設,提高建設水平和創新能力,為爭建省級新型研發機構夯實基礎,推動新型研發機構健康有序發展,聊城市科技局根據《山東省新型研發機構備案標準》,結合我市實際,研究制定了《聊城市新型研發機構管理暫行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。
二、主要內容
《辦法》共五章19條,主要內容是:
第一章?總則。提出了管理辦法制定的目的、依據,明確了市級新型研發機構的定位、組織實施方式。
第二章?備案條件與程序。明確了市級新型研發機構的管理運行模式、備案條件及備案程序。市科技局發布備案通知,經主管部門推薦、備案審查、結果公示等程序,下達備案文件。
第三章?運行管理。明確了市級新型研發機構在開展科技研發活動、推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、孵化培育科技型企業、集聚培養高端人才等方面的主要職責。規定了市級新型研發機構應配合市科技局開展績效評估、年度報告及研發投入填報等活動內容。
第四章?扶持措施。提出了新型研發機構在承擔科技計劃、人才引進、創新載體建設、科技成果轉化收入分配等方面享受的各項優惠政策。
第五章 附則。明確了管理辦法的解釋權。
相關政策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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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源:聊城企業政策通